閔行區環保工程資質增項辦理條件

在閔行區申請環保工程資質增項,需要滿足以下基本條件:
1. 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。
2. 具備與申請資質類別相符的專業技術人員,且人數和資格滿足相關規定。
3. 具備與申請資質類別相符的工程業績,且業績范圍與申請資質類別一致。
4. 具備與申請資質類別相符的設備和儀器,并能滿足工程施工需要。
5. 具備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。
具體增項辦理條件如下:
1. 環境影響評價(乙級)資質增項:具備3名環境影響評價注冊工程師,且具有3年以上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經歷。
2. 環境監測(乙級)資質增項:具備6名環境監測注冊工程師,其中3名具有3年以上從事環境監測工作經歷。
3. 污染防治工程(環保設施)設計與施工總承包(叁級)資質增項:具備環境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2名,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環保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驗。
4. 固體廢物處理工程(環保設施)設計與施工總承包(貳級)資質增項:具備固體廢物處理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3名,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固體廢物處理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驗。
5. 危險廢物處理工程(環保設施)設計與施工總承包(貳級)資質增項:具備危險廢物處理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4名,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危險廢物處理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驗。
6. 水污染治理工程(環保設施)設計與施工總承包(叁級)資質增項:具備水污染治理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3名,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水污染治理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驗。
7. 大氣污染治理工程(環保設施)設計與施工總承包(貳級)資質增項:具備大氣污染治理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4名,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大氣污染治理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驗。
8. 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(環保設施)設計與施工總承包(叁級)資質增項:具備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3名,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噪聲與振動控制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驗。
9. 放射性廢物處理工程(環保設施)設計與施工總承包(貳級)資質增項:具備放射性廢物處理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4名,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放射性廢物處理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驗。
10. 環境修復工程(環保設施)設計與施工總承包(叁級)資質增項:具備環境修復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人員3名,且具有5年以上從事環境修復工程設計或施工管理工作經驗。
需要注意的是,以上條件僅為基礎要求,具體辦理條件可能因資質類別而異。建議有增項需求的企業咨詢資質代辦機構,如上海資質網,以獲取更詳細的辦理指導。